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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66.9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2.7%。
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关于项目支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近年来,我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推动涉农项目与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广泛对接,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国家“三农”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和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扩大农民合作社承担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农村土地整理、农产品加工等项目规模。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要的实施主体,在我部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合作社承担项目已达到83个,中央投资1.66亿元,分别占当年项目总数和中央投资总额的22%和24%。
关于资金支持。一是信贷支持。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拟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政策性强、专注现代农业发展、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体系。目前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陆续设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已于今年5月正式注册成立。二是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经国务院同意,2015年在山东省开展了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同时,在安徽金寨、河北玉田、湖南沅陵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验,目前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关于科技支持。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对农业的带动作用。今年国办下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明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等。我部会同财政部自2007年起建设了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6亿元。部分省份创新方式,积极引导科技人员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撑或加入合作社。福建省组织1000名科技人员和业务骨干与1000家合作社建立挂钩联系制度,重庆市鼓励在合作社设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为合作社提供培训,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新品种。在全国还涌现了一批科技人员领办参办合作社的先进典型。
关于基础性投入。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连续多个中央1号文件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落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专门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推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537号),明确提出要大幅增加对贫困地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财政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合作社发展,支持各地灵活运用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扶持合作社,增强了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关于开展培训。人才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我部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素质提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2014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农民培训经费11亿元,在全国4个整省、21个整市、500个示范县以及1500个农业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两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带动地方投入10亿多元,培育包括合作社骨干人才在内超过20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也向合作社骨干倾斜,近两年每年安排50期合作社主题培训班,每年培训近5000人。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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