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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9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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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吐鲁番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第 十 一 师 五 团沙 河 镇 2020 年 落 户 招 工 简 章(一)招工政策1、落户3人以上的家庭,招录1人为职工,6人及以上的家庭,招录2人为职工(女性在18岁-35岁之间,男性在18岁-40岁之间),职工按照大田40亩或 一份合法流转的果园(20±5亩) 地进行土地承包确权颁证。2、企业就业的,按企业用工政策执行,缴纳社保。注:招工年龄计算以户口簿上新落户时间为准计算。(二)住房政策 1、购置商品房新落户非新疆户籍家庭购买城镇商品住房(房屋面积60-70㎡、80-90㎡、90-100㎡),由团提供2.6万元/户的装修(地砖地面,卫生间、厨房间墙砖,墙面、顶棚乳胶漆,厨房橱柜,卫生间洗漱台盆、马桶、淋浴)和6000元/户生活必须用品(均为实物)。符合18-35周岁(年龄以户口簿上新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可享受“中央专项”5万元/人购房补助政策。 城镇内楼房售房价格按照落户当年的价格执行,以签订购房协议为准。购房付款方式:①房款高于补贴资金超出部分全款付清,或按照房产公司分期购房政策执行;②房款低于各项补贴总额的,按房款总额进行补贴。(三)教育政策在南疆落户人员子女就学可享受15年义务教育(幼儿园学前教育-高中)。1、学前教育:新落户家庭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补助:伙食补助、保教费、取暖费、幼儿读本补助共计每年2800元。2、义务教育:新落户家庭小中学生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和向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即:困难家庭学生小学补助1250元/年/生,初中补助1500元/年/生)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4元/天/生,全年200天,共计800元)。3、高中教育:南疆四地州兵团垦区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一是普通高中享受免收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二是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2000元/年/生。三是团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伤残公安干警子女及孤儿,享受国家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资助暨当年考入高校的新生入学路费,补助标准疆内500元,疆外1000元;国家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项目:补助暨一次性奖励品学兼优的高中在校贫困学生2000元;4、团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即:免收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金额2000元/年/生。5、高考加分政策:符合南疆师市考生父亲和母亲有南疆户籍,考生本人有3年南疆户籍及3年学籍条件的,可享受南疆单列招生、对口援疆省市定向招生等政策;落户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一线职工的且学生学籍三年以上的,考取新疆境内大学,高考加分10分,内高班加5分。6、“金秋助学”补助:当年考取本科院校的学生,团工会一次性给予北大、清华5000元/生,“双一流”院校4000元/生,211院校3000元/生的助学补助,普通本科2000元/生。(四)生育政策1、生育二孩住院分娩补助:新落户之后的家庭,生育二孩的,可以享受住院分娩补助资金,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2、生育二孩家庭一次性奖励:落户之后生育二孩,当年团镇给予一次性育婴补贴2000元。陪护假和产假按国家政策执行,女方(是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报销。(五)社保补助政策(参照一师社保政策执行)落户人员就业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困难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国家补助政策;2011年7月1日前满60岁的落户人员可享受140元/人/月居民养老金,当月发放。落户以后满60岁的,没有缴费的需补缴2011年至今的个人应缴费用,最低200元/人/年。(六)人才政策连队大学生职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和退役士官(有士官证)职工专项补助:1、在连队工作生活,履行民兵义务、依法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职工和退役士官职工可享受200元/人/月补助;2、优先竞聘“两委”,竞聘上岗后可享受不低于5.8万元/年的薪酬。担任连队党支部书记、连长的,补助200元/人/月;担任连队“两委”其他成员的,补助100元/人/月;3、在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行政职务的退役士官职工,补助100元/人/月;4、学习掌握维吾尔语,经测试取得维吾尔语合格证的,从次月起补助100元/人/月。以上各项补助,符合条件人员可叠加享受。(七)其他政策1、落户人员凭票据可报销体检费及来团单趟路费(不包含飞机、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2、疆外籍落户人员按体检表所列项目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进行体检,保留体检缴费票据及体检结果,体检费按148元/人标准补贴。(八)户籍办理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史、吸毒史、非邪教,无违法犯罪、缠访闹访、失信被执行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有正常劳动能力、诚实守信的人员均可来团落户,落户手续由团提供“一站式”服务。如隐瞒病情,到团后经复查有上述疾病者,退回原籍,来回路费由本人自行承担。 2020年集聚人口工作从2019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本方案相关政策自2019年11月20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五团。如遇国家或兵团、十一师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依据为准。2019年来团落户的疆外籍人员按照2019年团制定的集聚人口原政策执行,政策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联 系 人:何小军 15026372121伍厚平 18290789833李建国 1819685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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