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个证明查了很久也没找到官方处罚信息,按说应该有公开,哪位有本案行政处罚书没。
本案没走法院诉讼而是走行政执法,而农业行政执法也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文中也含糊其辞,还以为是农业执法部门销毁,最后看是执法部门责令农户自行销毁,到底啥情况?
如是行政执法部门销毁,如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农户可以发起行政诉讼,执法部门会很被动。
行政处罚——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关规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看了这个一知农业咨询的公司,发起过几起诉讼,最后都撤诉了。
裁判文书 | | | | | 1 | | | 准许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计2375元,由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 2 | | | 准许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计1450元,由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 3 | | | 准许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计3125元,由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 4 | | | 准许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100元,减半收取4550元,由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 5 | | | 准许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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