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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去的90后

苗子农币拍卖也有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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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奇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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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0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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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2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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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理解不了,看的坏上火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5 23:19
没有,被删了,不理解,也不想理解,不上来看了,上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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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2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没有,被删了,不理解,也不想理解,不上来看了,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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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2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也理解不了,看的坏上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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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曝光等可能涉及到侵权的帖子,站方管理较为严格,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如站方作为服务提供平台如处理不当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曝光类的帖子需要提供证据及曝光者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依法要求的,请曝光的农友提供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6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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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2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无聊甜瓜 发表于 2022-01-05 23:19
也理解不了,看的坏上火的

管理员是他的人没办法啊,那么多人在抵制他,管理员还是站他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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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出事实之前删除帖子别人知道怎么回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5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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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2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老去的90后 发表于 2022-01-05 23:21
管理员是他的人没办法啊,那么多人在抵制他,管理员还是站他哪里

没出事实之前删除帖子别人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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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2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还可以这样玩的,那个恶意竞拍的不会被封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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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6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无聊甜瓜 发表于 2022-1-5 23:19
也理解不了,看的坏上火的

对于曝光等可能涉及到侵权的帖子,站方管理较为严格,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如站方作为服务提供平台如处理不当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曝光类的帖子需要提供证据及曝光者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依法要求的,请曝光的农友提供相关证据及个人信息即可恢复帖子,请多理解。@老去的90后@无聊甜瓜 @拈花老农 以下是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不侵权声明】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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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我看到小偷偷钱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我就不该站出来,这种要证据的只要挂上两天,就有谁被骗站出来了,想骗没有被骗的也会站出来,我和你讲证据你和我讲法律,我要和你讲法律你就和我耍流氓,有证据你要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6 00:20
。。。,,。。。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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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6 0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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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6 0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管理员 发表于 2022-01-06 00:13
对于曝光等可能涉及到侵权的帖子,站方管理较为严格,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如站方作为服务提供平台如处理不当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曝光类的帖子需要提供证据及曝光者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依法要求的,请曝光的农友提供相关证据及个人信息即可恢复帖子,请多理解。@老去的90后 ,@无聊甜瓜 @拈花老农 以下是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不侵权声明】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就像我看到小偷偷钱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我就不该站出来,这种要证据的只要挂上两天,就有谁被骗站出来了,想骗没有被骗的也会站出来,我和你讲证据你和我讲法律,我要和你讲法律你就和我耍流氓,有证据你要先让证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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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6 00:11菜单无聊甜瓜 这就相当于我看到小偷偷钱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我就不该站出来 2022-1-6 00:15菜单您 说的很清楚了,法律规定的也很清楚,你是误解了吧,只是要你把小偷、偷窃经过,被偷的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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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甜瓜 发表于 2022-1-6 00:20
这就像我看到小偷偷钱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我就不该站出来,这种要证据的只要挂上两天,就有谁被骗站 ...

2022-1-6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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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甜瓜  
这就相当于我看到小偷偷钱了,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我就不该站出来
2022-1-6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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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说的很清楚了,法律规定的也很清楚,你是误解了吧,只是要你把小偷、偷窃经过,被偷的人的相关信息详细的说明白,然后呢把您的信息告知这边,如果你们之间发生侵权相关问题,走法律程序等,法律规定要求站方提供您的详细信息,把这些告知这边就好了
2022-1-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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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这种案子见的多了,站方要求很合理合法,请理解
2022-1-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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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甜瓜  
我理解不了,我有个这个时间我就直接联系受害人报网警就行了
2022-1-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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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白纸黑字明明白白还理解不了我也没有办法,赶紧联系受害人报警才是正道,或者让受害人亲自来曝光,或者提供你的个人信息给站方,然后保证自己的曝光是真实可信的,愿意自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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