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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地书生 于 2010-6-17 17:30 编辑
我国大陆与台湾果业发展比较
一、果业发展总体比较
我国是世界水果生产大国,从1993年开始,我国水果产量和栽培面积均超过印度、巴西和美国,位居世界第1位。2006年,我国水果栽培面积达1000多万hm2,占世界水果栽培总面积的1/5;全国水果产量超过1亿t,占世界水果总产量的1/7。我国人均水果占有量与世界人均水果占有量的差距逐步缩小。然而,我国大陆大部分果园管理粗放,盲目追求产量而忽略质量,高投入低产出,部分水果质量较差,出口量小,经济效益低,市场售价低,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离水果生产强国仍有较大的距离。相比之下,我国台湾省的水果已分3个步骤挺进祖国大陆市场:种植业先行;加工业紧随;鲜果产品全面登陆。据我国海关总署最新统计,2006年,祖国大陆从台湾省输入享受零关税优惠待遇的台湾鲜水果达3088 t。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祖国大陆水果业的产业化程度不高,其根源则在于大陆水果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未能实现规模化经营,并缺乏有力的规范和保障。
二、果业组织化比较
我国大陆农业组织数量多,但作用未充分发挥。在我国大陆农村,农民大致有如下几种组织形式:一是作为乡以下的行政管理组织村民管理委员会;二是农民协会、商会;三是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组织形式,如“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据农业部统计,2005年底,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总数已达190多万个,具有一定规模、运行基本规范的有27万个。专业或非专业的果业组织采取的基本上也是这几类形式,对于推进果业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其中大多数的果业组织主要是由基层政府、农业部门、供销社和科技协会等创办,果农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发展水平低,组织松散,覆盖面窄。
台湾省的农民合作组织对果业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台湾省农会就包括柑桔产销班、梨产销班及火龙果产销班等专一水果产销组织,通常一个产销班由10~20户组成,并有自己的班徽和产品商标;台湾青果运销合作社即是从事青果生产的农户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青果统一运销的合作社,也是台湾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农业合作社,拥有直接出口权,其业务范围包括青果的集货、分级、包装、检验、贮藏、金融、运输、担负风险、广告及销售。至2001年,台湾青果社的员工人数609人,社员人数约8万多人,为台湾农户总数的1/10,其中,具有自由选择权的合格社员约有2万多,占青果种植户的1/5,而其生产总值超过全台湾省青果生产总值的1/2以上。
三、果业产前服务比较
通过果业组织可解决单一果农在生产与销售中面临一系列难题。生产资料的价格居高不下是许多果农的一大心病,通过果业组织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大规模集中采购生产资料,既可以争得在果业生产资料采购中的有利谈判地位,又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终减少生产资料的购进成本,使果农受益。同时,通过具有专业化优势的果业组织,果农能够提前获取有效地市场信息,进行技术交流合作,降低预期风险。
在获得技术支持方面,台湾有许多民间创办的科研机构,这些机构对台湾果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其次,台湾乡一级农会与乡村农民推广员联结起来,构成一个有效的推广网络,各项技术、新品种能很快得到推广应用。
相比之下,我国大陆果业产前服务严重滞后。由于果农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无论从地域分布上,还是单户种植面积上来说,规模小、分散化都造成在生产资料采购、市场信息获得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劣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有名无实,其自身的生存都成问题,更谈不上指导果农进行果树生产。
四、果业产中服务比较
在局部区域,采取灵活多样的机制和形式,通过果业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规模果园升格为大规模的经营主体,把工业化的思路引入水果的生产过程,能够在取得规模效益的同时,运用先进技术,推广种植经验,实施机械化、集约化栽培,提升水果产量和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台湾省的果业组织包括各级农会均大力支持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特别注重研究有前瞻性的技术,如生物技术、设施栽培技术、贮藏加工技术、自动化与信息技术等。为鼓励果农发展安全优质水果,果业组织不定期召开各种水果品尝会、鉴评会,免费受理果品安全认证申请,受理后组织人员不定期到产地和市场抽检,合格后无偿发给证书、标志和标鉴;当果树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损失达1亿元新台币,以上时,当地农会可帮助果农申请补助,争取政府资金扶持或申请灾后补救等,保持生产的连续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大陆水果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得到了更多的重视。水果生产阶段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然而,由于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高效的技术推广体系,果树生产的整体技术水平低,水果生产机械化种植水平不高;缺乏有组织的应急体系,对果业生产的风险处理能力也较弱。
五、果业产后服务比较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更加便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倍增。加强果业组织的作用,增强果农的成本效益理念、经营决策理念、市场营销理念和品牌理念,才能够有效地开拓市场,提高产业整体效益。
台湾省农会设有信用部、供销部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为下属的产销班、农场、会员提供产后系列服务。青果运销合作社在组织果品外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如针对台湾香蕉产业萎缩的状况,通过确定最低保障价格收购并外销、设立香蕉平准基金等措施,提高了蕉农的生产积极性。在果业组织的帮助下,台湾水果产后商品化处理水平极高,果农生产的各种水果均通过自己参加的产销班,实行统一分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运销渠道畅通,产品优质优价。
我国大陆果品价格仅及国际市场价格的三至六成,加之我国水果生产的整体规模大,产量高,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能够做好水果产后商品化处理,可以极大地提高果品附加值。遗憾的是,目前,大陆水果产后商品化处理水平低,分散的果农无力购置现代化分级包装机械和冷藏运输设备,贮运加工条件落后,鲜果周年供应能力差,阻碍了水果业的产业化进程。一家一户的果业生产模式显然也不具备开拓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六、结论
水果产业是我国种植业中位列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产业,是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从我国大陆实际情况来看,果农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扶持、完善和规范。对此,政府应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水果产业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充分调动果农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在加强海峡两岸果业合作与交流的基础上,大陆有必要借鉴台湾省果业的先进经验,从构建水果生产产业链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环境,鼓励果农依法成立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各类水果产业组织深度联合,实现集约化生产与规模化经营,提升广大果农现代化经营理念和生产技能水平。通过发展果业组织,提高果业组织化程度,增强果农开展生产、开拓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陆的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在引导农民结构调整,帮助果农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转载于http://mmsg.maoming.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