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报成员: 美国 |
| 2.负责机构: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
|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植物及植物产品 |
|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国家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修改植物有害生物处理方法(提供英文,4页)。 |
| 6.内容概述: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植物有害生物处理方法的法规,删除两种目前我们认为对抑制其目标植物有害生物无效的处理方法。审议认为这些处理方法是无效的。我们还建议取消两种不再被批准使用的处理规程,并且明确可以使用两种溴甲烷熏蒸处理的水果和蔬菜。这些修改可以保证不再使用无效或未获批准的处理方法,并且明确了法规。 |
7.目的与理由: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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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食品法典委员会 国际兽医局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无
如已制定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提供适当的参考信息并简要说明与其不同之处: |
| 9.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联邦纪事:2007年7月5日(72册,128号),36629页(提供英文).; 通过GPO访问网址,联邦纪事在线查询: http://www.gpoaccess.gov/fr/index.html 在“快速搜索”栏内输入页码 # ,链接相关文件。 |
| 10.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
| 11.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 12.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07年9月4日。一般评议自归档通知公布后随时受理;但如发布了最终法规,则只受理最终法规公布前收到的评议。 |
13.备注: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